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善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同时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积极防范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去年,人民法院继续坚持统筹两个大局,以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主动适应和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加强知产保护 服务创新发展
“提升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是关键。”王书平代表表示。
为此,最高法院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制定审理专利权纠纷案件等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系列案件,彰显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立场和决心。最高法院还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在最高人民法院推动下,全国法院纷纷采取举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探索适用惩罚性赔偿,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南京、苏州、武汉、成都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跨区域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
服务绿色发展 保障生态安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是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光明之路。
为服务绿色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司法解释,积极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行为。
罗春桃代表认为,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关系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民生福祉,意义重大,“加大法官人才队伍培养建设,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环境资源审判实务问题的研究和探索,以五大发展理念统筹审判工作。”罗春桃代表说。
据统计,2016年,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3.3万件。福建、江西、贵州法院积极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青海玉树法院设立三江源法庭,运用司法手段保护“中华水塔”。
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维护海洋权益
统筹两个大局,要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现国内外市场的深度融合。
最高法院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工程承包等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沿线国家加强司法合作;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措施,为“黄金水道”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制定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支持自贸区企业创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外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凸显了司法服务经济乃至引领经济的作用,值得充分肯定。”薛颖代表说。
“‘一带一路’战略要求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程德宏代表说。
除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推进海事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出台涉海洋综合治理司法解释,准确解释国际公约,加强国际司法协助和对外交流,积极落实G20杭州峰会中美元首会晤成果,加强中美企业破产领域司法合作。